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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词

小说故事


  
  法庭内,高悬的国徽折射着冰冷的光泽。旁听席上座无虚席,记者们的镜头像数双紧盯猎物的眼睛,对着被告席。合议庭成员神色凝重地低声交谈着,审判长看完卷宗最后一页,抬眼看向被告席上那个瘦弱身影。
  
  “被告人林悦,本庭注意到,本案侦查阶段,你曾多次拒绝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细节的调查,仅承认杀人事实,对作案动机与过往经历始终缄口不言;庭审前,你明确拒绝法庭为你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;方才法庭辩论环节,控方就你犯罪的主观恶性、社会危害性发表意见时,你也未作任何辩解,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表示认可。”审判长顿了顿,语气添了几分郑重:“本庭再次提醒你,拒绝配合调查可能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,而放弃辩护与辩解,即意味着你主动放弃了反驳控方意见、并为自己争取法律上有利认定的权利。即便如此,你是否仍坚持此前的决定?”
  
  林悦抬起头,看了一眼旁听席与审判长,眼底异常平静,仿佛等待的不是审判的终点,而是终于能开口的时刻。
  
  “是。”声音轻却清晰
  
  “好。”审判长合上卷宗,“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已结束,现在进入最后陈述阶段。这是你在本次庭审中,最后一次公开陈述的机会,你可就本案相关事实与自身情况,作出最后的陈述。”
  
  “审判长、审判员:
  
  我叫林悦,二十二岁。公安问我的时候,我没说这些事,不是不想说,是觉得那些话不该只说给卷宗和笔录听。我想把它们留到今天,留到这个能让我‘有名有姓’地重生的时刻,说给所有看着我的人听。我害死了四个人,没打算求轻判。对我来说,今天不是审判,是我这五年里,第一次能站在光里,让所有人知道我来过这个世界,我一直都存在着,哪怕像牲口一样存在着。
  
  四岁那年,我爸在脚手架上摔下来,没了。后来我妈带我嫁了继父,他一开始对我还算温和,直到我十七岁的一个晚上,他喝了酒,闯进我屋想做龌龊事。我妈听见动静拦着他,被他失手推在桌角,后脑勺磕出的血,很快就染红了一大片地板。我从后窗翻出去,光着脚跑了半夜,脚心被石子磨得全是血。那时我又冷又饿,一个开大车的司机,给我半块干硬的面包,说带我去他家凑合一晚,就在前面镇上,我信了。然而醒来时,我已在深山沟里的土坯房里,被司机像卖牲口一样以八千块钱的价格,卖给了张家的傻小子当媳妇。
  
  他们用狗链拴着我的脚,白天我有时候被锁在炕上,有时候被拴在院里的树上,晚上仍然拴着我,让我跟傻小子一块儿睡,链环磨得脚踝一直是破的,结了痂又被磨掉。
  
  有次来了个收废品的,我趁他蹲在窗下收拾纸盒子,求他帮我报警,我说我是被卖到这里的。结果那收废品的转头就找傻小子的爹要钱,说不给钱就把这事捅到派出所去。我看到傻小子他爹去拿钱过来,收废品的低头数钱时,他爹从袖子里掏出一把榔头,一榔头砸在收废品的后脑勺。然后傻小子的爹出去叫了几个人,将收废品的连同三轮车推到沟里,制造成了翻车坠沟意外。这是我第二次见到杀人,原来杀人如此简单。
  
  后来人口普查的工作人员来家里,傻小子的爹给了工作人员一盒烟,只指着傻小子说这是我家娃,家里再没别人,连我的名字都没提。我在里屋大声喊叫,那工作人员朝我这边看了一眼,什么也没问,低头在本子上划了几下就走了。我的名字,就这么被一盒烟和一次漠视的眼神,彻底抹掉了。
  
  因为傻小子不懂男女之事,三年过去,我一直没怀孩子,傻小子的娘天天打我,有时做着饭就拿着烧火棍到屋里往我身上抽,有时洗着衣服就到屋里扇我两巴掌,一天只给我一个凉馒头,一碗凉水,她说这都是浪费。
  
  傻小子的爹急着抱孙子,有天他趁媳妇去地里给猪割草,将傻小子支到山上捡柴,闯进我屋里,把我强奸了。他说你就是个下崽的,不下崽就没你好果子吃。
  
  一年后我生下个儿子,傻小子的娘对我下手才轻了点儿。由于我长期营养不良,奶水不足,傻小子的娘不知从哪儿弄来催奶的偏方,逼我吃各种虫子野草。而傻小子的爹,还是总找机会摸进我屋。有次被他媳妇撞见,她拿擀面杖往我头上砸,我晕了过去。不知多久才醒来,头肿得连眼睛都快睁不开,我就想,再待下去,一定会被打死,我得逃出去。但傻小子的爹妈防我如防贼,我得杀掉他们。
  
  那天傻小子他爹又来我屋里,我第一次迎合他,做了些令自己极其恶心的举动,让他体验了从未有过的快乐。然后我跟他说,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,再被婆婆抓到,我会被打死,你也少不了吃苦。他被我说动了,问我怎么办。我说厕所的石墙本就不牢固,推倒它,砸死她。三天后的早上,天没大亮,我就听见院外‘轰隆’一声,接着是他媳妇的惨叫,但很快就没声了。是的,杀人就这么简单,下一个我要杀掉傻小子他爹。
  
  之后我开始教傻小子男女之事,告诉他这样会舒服。他听我的话了,偶尔能哄他打开脚上的铁链。我跟他说,你爹是坏人,总欺负我,还拦着不让你找我。你把他打跑,我就天天对你好,只对你一个人好。那天晚上,傻小子的爹又喝了酒,闯进我屋里就往外赶傻小子,我把炕边备好的锄头递到傻小子手里,说打他,我是你的女人。傻小子举着锄头,一下就砸在他爹的头上,血溅到了我身上,温热的,很快就凉了。
  
  我连夜收拾了两件能穿的衣服想跑,刚走到院门口,屋里的孩子‘哇’地一声哭了,那哭声在死寂的山村里尖利得像一把刀。我怕邻居听见哭声出来拦我,跑回去用旧外套捂他的嘴。等他不哭了,我才发现他的脸憋得发紫,没气了。
  
  逃出来后,我一路乞讨着回了以前住的县城,继父还住在原来的老房子里。我趁他晚上喝醉了回来,从厨房拿了把菜刀,砍在他背上。他倒在地上哼的时候,我又砍了几刀,哪怕他没了声音我也没停下来,他是‘原罪’,直到血肉模糊……
  
  我没跑多远,就在路口被巡逻的警察抓了。他们查我的身份,我才知道,我失踪已经五年,户口早就被注销了。这世上,曾有过一个叫林悦的女孩,后来没人记得了。
  
  我在看守所里,听警察说网上很多人说‘虎毒不食子’,骂我是杀孩子的恶魔,是天生的杀人狂。可他们不知道,那个孩子,从来不是我的娃。他是他爹强奸我的证明,是他们家传宗接代的物件。我看着他,只觉得自己像头牲口,被逼着下了个崽。那天晚上我捂死的,不是我的孩子,是拴着我的最后一根锁链,只要他不哭,我就能跑出去,我就能离开那个地狱。
  
  我今天说这些,不是想让谁可怜我。我就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,我不是生来就会杀人的。我在山沟里被拴着、被打着、被当成工具的时候,没人看见;我连户口都被注销,像个幽灵一样活着的时候,没人看见。现在我杀了人,你们这么多人看着我,骂我……
  
  我知道我必须死!因为我存在,是法律死去的证明。我死了,法律才能生,你们所有人才能安稳的生!
  
  陈述完毕。”
  
  林悦的声音落下,法庭内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,连记者按快门的声音都消失了,只有吊扇转动的轻微声响,在空旷的屋里显得格外清晰。
  
  经验丰富的审判长也沉默了数秒才开口,语气比之前多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沉重:“被告人林悦,你的最后陈述,法庭已全部听取,并由书记员记录在案。现在休庭,合议庭将对本案进行评议,稍后进行宣判。”
  
  “咚 ——”
  
  法槌敲响的声音,在寂静的法庭里显得格外响亮。
  
  法警上前,将手铐重新铐在林悦的手腕上。这一次,她没有再看任何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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